深圳企业退休养老金上调 深圳退休涨工资最新消息

2020-06-12 13:56:09

来源:南方财富网

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具有本市户籍不满8周年的,基础养老金为每月302元;自其具有本市户籍满8周年的次月起,基础养老金为每月453元。

参保人累计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超过15年的部分,每增加1年每月加发3元的基础养老金。

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年满65周岁的,每月加发基础养老金,具体标准:年满65周岁的,每月加发50元;年满80周岁的,每月加发100元。

加发的基础养老金,从达到规定年龄的次月起按相应标准加发;在《通知》实施前已达到规定年龄的,从《通知》实施之月起按相应标准加发。各规定年龄加发的基础养老金不做叠加。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个人账户支取完毕后,按照原标准继续发放个人账户养老金,所需资金由深圳市、区财政各承担一半。

参保人死亡的,发放一次性丧葬补助金5000元。

据悉,《通知》自2020年6月11日起施行,2020年1月1日至《通知》施行之日前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相关事项按照《通知》执行。

关键词: 养老金上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