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为何如此重要?为什么要遵守民法典

2020-07-13 13:33:30

来源:二三里资讯绵阳

举世瞩目的《民法典(草案)》即将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中国民法典呼之欲出。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孙宪忠表示,这不仅仅是值得我们每一个民法理论和实践工作者欢呼雀跃的重大事件,也是全中国人民衷心期盼的重大事件。

民法典为什么如此重要?

在依法治国原则之下,国家治理的各种行为都要依法进行,而民法所规范的社会关系涉及我国的经济基础和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在国计民生之中具有全局性和贯穿性,因此,民法成为国家治理所遵循的法律体系之中的最重要的法律之一。也就是因为这样,民法立法一直是我们国家法制建设的基础性工程,民法典编纂一直受到党中央和全社会的高度关注。

现在民法典编纂完成,即将进入实施,自然要在我国的政治、经济、法律等领域中发挥重要作用;在民法典的保障下,我国的国家治理、经济发展和人民权利保障的能力和水平必将获得本质的提升。

我国社会一些机构和学者在宣传民法典的意义时,经常会说到,它是权利的宣言。这个说法有一定的意义,但是并没有揭示出民法典的本质作用。

民法典并不仅仅只是权利的宣言,更是民事活动的基本遵循和依靠。民法典不是政治口号,它所建立的各种法律规范和制度,都要实实在在地作用于社会的现实领域,都要贯彻落实到我们每一个自然人、每一个团体的身上,而且要落实到我们从事民事活动的时时刻刻。所以,我们要从国家治理的实际效用的角度来理解民法典的编纂和实施,尤其是要从当前我国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角度来理解这部伟大法典的重要意义。

体系化立法完善治理体系

民法典对于我国治理体系完善和治理能力的重要提升,首先表现在,它解决了我国民法立法长期以来一直存在的立法散乱、而且隐含重大矛盾和缺陷的这些实实在在的问题。

我国民法典是一个体系化的立法,它有比较完善的从总则到分则的系统,这种体系化从民法基本法的角度保障了民法立法资源的和谐统一。在此之前,我国民法的立法,除了民法通则之外,其他都是单行法律的形式。而且此前作为民法基本法的民法通则是1986年制定的,那个时候,宪法明确规定我国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因此民法通则也体现了计划经济体制的基本要求。

1993年我国修改宪法建立市场经济体制,而且此后为了落实宪法的要求,我国先后制定了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以及公司法等多部民商法律,这些法律不但在指导思想上、而且在具体制度上和民法通则相脱离。这种立法上的问题,通过本次编纂的民法典得到了比较完满的解决。

民法典并不仅仅只是在民商法的领域里处于基本法的地位,而且在全部涉及民事活动的立法中,它都是基本法律。它的效力领域并不限于民事司法和一般民事主体的民事活动中,而且还要对大多数行政管理机构的管理行为发挥制约和引导的作用。所以,民法典的体系整合、缺陷弥补和矛盾消除,解决了数十年来一直存在的一系列立法、执法和司法问题,从立法基础的角度完善了国家治理者的法律支持基础,也提升了治理者的能力优化和法律支持力度。

其次,民法典贯彻了科学立法的要求,按照民法的科学原理解决了长期以来存在的民事活动分析和裁判规则的制度缺陷,不仅仅完善了民法立法,提升了立法的法理科学程度,而且也为人民法院和其他司法机构准确分析和裁判民事案件提供了更加妥善的立法依据,为民众学法用法提供了能够以理服人的系列规范和制度。

更符合民法社会的运行规律

民法典对于我国治理体系的完善和治理能力的提升,还表现在它更加符合民法社会的运行规律,更加符合民法贯彻实施的自身的特点。

在法治社会里,民法社会运行的基本规律是民事主体享有充分的自主权,其行为自理、责任自负。所以不论是在我国还是在其他国家,民法都要满足民事主体能够充分地行使民事活动的自主权。但是,为了保障民事主体的行为合法有度,民法产生了不同于其他法律的显著特征,就是要规定很多行为规范,来对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予以指导或者指引。

民法中除了一部分属于裁判规范之外,大量的法律规范属于行为规范。这些行为规范,一部分属于任意性规范,一部分属于强制性规范或者禁止性规范。无论如何,民法上规定的这些行为规范,都是为了满足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愿、或者按照自己的真实意愿来建立、变更和消灭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需要。

民法典采用体系化科学化的编纂模式,但是其概念和知识体系都是来源于生活现实的,即使是一些比较抽象的概念和规范,其语言也是平易近人的,这就为学习法律、贯彻实施法律提供了极大的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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