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银保监会网站公布了安徽银监局对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皖银监罚决字〔2018〕7号)。
决定书显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为吴学民,该单位违规批量转让不良资产。
安徽银监局依据《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信贷资产转让及信贷资产类理财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45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8年9月10日。
关键词: 违规不良资产转让
2020-07-16 14:13:45
来源:中国网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网站公布了安徽银监局对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皖银监罚决字〔2018〕7号)。
决定书显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为吴学民,该单位违规批量转让不良资产。
安徽银监局依据《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信贷资产转让及信贷资产类理财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45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8年9月10日。
关键词: 违规不良资产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