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转让的税 一般需要缴纳哪些税?

2020-08-14 14:20:05

来源:法妞问答

现实生活中,企业进行整体转让是非常常见的情形,但是很多企业家不知道缴纳哪些税,那么,企业整体转让一般需要缴纳哪些税?

法妞网友咨询:

企业整体转让一般需要缴纳哪些税?

周卡方律师解答:

流转税管理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企业产权不征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165号文件规定,转让企业产权是整体转让企业资产、债权、债务及劳动力的行为,其转让价格不仅仅是由资产价值决定的,与企业销售不动产、转让无形资产的行为完全不同。因此,转让企业产权的行为不属于营业税的征收范围,不应征收营业税。由此可见,你企业如果是符合此文件规定的企业产权转让则不征收营业税。

财产与行为税管理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应征收土地增值税。

如果涉及房屋土地转让,应按“产权转移书据”税目征收印花税。

企业所得税管理处:在国家税务总局未出台新的规定之前,企业进行整体资产转让应于交易发生时分解为按公允价值销售全部资产和进行投资两项经济业务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对取得的资产转让所得应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周卡方律师补充:

企业转让需要的资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变更名称的,如果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名称变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变更住所的提交新的住所使用证明;变更经营范围的,如果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变更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的,提交名称《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及股东或发起人更名后新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变更营业期限的,如果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营业期限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营业执照正、副本以及许可程序受理-审查-核准-打印注销通知书

关键词: 企业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