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2020年4月20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期LPR为3.85%,5年期以上LPR为4.65%。以上LPR在下一次发布LPR之前有效。相比上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年期LPR下降20个基点,5年期LPR下降10个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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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业内人士分析,此次LPR下降符合市场预期。由于中国人民银行此前开展中期借贷便利(MLF)操作1000亿元,中标利率为2.95%,较前次下降了20个基点。所以市场已经预计MLF利率下降将大概率引导4月的贷款LPR下行。
由于LPR直接影响贷款实际利率,因此未来贷款利率有望进一步下降,实体经济融资成本将继续下行。今年以来,央行在货币政策上持续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保持了流动性的充足供应。目前,市场普遍认为逆周期调节的力度还会进一步加大。
房贷利率LPR下调有什么影响?
2020年的房贷利率LPR浮动影响到的主要是今年与银行签订的商贷合同的购房客户。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目前,最新的5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4.65%,二套房即为5.25%,不同银行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加点(可为负数)。
对于2019年10月8日之前购房的客户。您的房贷利率的加点数值应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与2019年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LPR的差值,您比较需要关注的是2020年12月的5年期LPR。
若某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合同期限20年,剩余期限为8年,原合同约定的利率为5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现执行利率为4.9%×(1+10%)=5.39%。如果借贷双方确定在2020年3月30日转换定价基准,且重定价周期仍为1年,重定价日仍为每年1月1日,那么加点幅度应为0.59个百分点(5.39%-4.8%=0.59%)。
你的房贷利率转换了吗?
自2020年3月1日起,金融机构应与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客户就定价基准转换条款进行协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可为负值),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也可转换为固定利率。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
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加点数值应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与2019年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LPR的差值。从转换时点至此后的第一个重定价日(不含),执行的利率水平应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即2019年12月相应期限LPR与该加点数值之和。之后,自第一个重定价日起,在每个利率重定价日,利率水平由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LPR与该加点数值重新计算确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重新约定的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
各家商业银行纷纷发布了利率切换安排的相关公告,同样适用于汕头本地,具体详情如下,仅供参考,详询各大银行!
工商银行
切换时间:2020年3月1日-2020年8月31日
办理渠道:客户可通过工行手机银行、智能柜员机、贷款服务行等多种渠道办理。
农业银行
切换时间:2020年3月1日-2020年8月31日
通知方式:以短信等方式通知
办理渠道:客户通过掌上银行自助操作办理。后续会增加网上银行、网点超级柜台自助办理和网点柜面人工办理渠道。
中国银行
切换时间:2020年3月1日-2020年8月31日
办理渠道:自3月1日7时起,可通过我行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申请办理;视疫情防控情况,再行开放线下受理渠道。
建设银行
切换时间:2020年3月1日-2020年8月31日
办理渠道:主要手机银行、网上银行办理。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逐步开通线下渠道,支持客户到全国任一建设银行营业网点智慧柜员机(STM)、柜台、个贷中心办理业务,具体开通时间将另行通知。
交通银行
切换时间:2020年3月1日正式启动
切换渠道:满足人行公告要求的个人贷款,其中剩余期限在1年以上的,客户可登录手机银行贷款栏目自助转换。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切换时间:2020年3月1日-2020年8月31日
切换渠道: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或联系原贷款业务办理机构,客户自行查询存量贷款业务明细,并就需转换定价基准的业务与我行协商具体转换条款。
民生银行
切换时间:2020年3月1日起至2020年8月31日
切换渠道:除营业网点柜台办理外,还可提供远程面签、手机银行线上签约等调整方式,其中手机银行线上签约服务开通时间将另行公告。
光大银行
切换时间:2020年7月21日批量转换
通知方式:通过门户网站、营业网点、手机银行、个人网银等方式发布此公告
切换渠道:公告期内无意见,将于2020年7月21日进行个人存量浮动利率住房贷款定价基准批量转换。
如不同意转换,需在我行规定的时间起至2020年8月31日前登录中国光大银行网上银行(专业版)或中国光大银行手机银行APP(专业版)签订《人民币个人存量浮动利率住房贷款定价基准转换意见确认书》进行登记。
兴业银行
切换时间:截止2020年7月31日尚未进行个人贷款定价基准利率转换补充协议签订确认的,将参考银行业普遍做法,进行个人存量贷款批量转换。
切换渠道:通过营业网点、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渠道进行贷款定价基准利率转换补充协议签订确认。其中,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渠道将于4月15日起开展定价基准转换工作,营业网点将结合新冠肺炎疫情控制情况。
中信银行
切换时间:2020年3月1日-2020年8月31日
切换办法:1、线上办理时间截至2020年7月21日,线下办理时间截至2020年8月31日
2、2020年7月21日,对未办理转换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按照标准化转换规则统一调整为LPR浮动利率定价。如有异议,可通过“线下办理”方式与另行进行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