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人员范围
根据考生笔试及面试成绩排名,按照招用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首批体检人员范围(名单详见附件1),因体检不合格和弃权造成空缺的,按照《2020年淄川区公开招聘社会治理专职网格员公告》及《关于2020年淄川区公开招聘社会治理专职网格员有关岗位调剂情况的公告》进行递补。
二、体检工作的组织
(一)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二)体检时间、地点
体检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手机(查看健康码)、口罩、体检表(详见附件2)、体检费380元现金(由医院照实收取),务必分别于2020年10月20、21日早5:50前在淄川区中医院门诊楼前集合(具体体检日期见附件1名单),不准迟到,统一到医院进行体检。
(三) 体检要求
凡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凡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此次聘用资格。
体检须知:
1、体检前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3、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对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检查项目。
4、女性子宫、附件彩超及男性前列腺彩超,须膀胱充盈(涨尿)后检查(请提前鼓尿)。尿常规留取中段尿(做妇科、泌尿彩超后留取)。
5、体检当日,请着宽松的服装,勿穿有金属扣子的衣服及佩戴饰品,以免影响放射检查。
6、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7、检查完毕后,仔细核对体检检查项目,确认无漏项后,方可就餐。
8、体检期间不得与外界联系,所携带的各类通讯工具须统一上交集中保管,若未按规定全部上交者,按违规处理。
9、体检时,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工作纪律和规定,服从组织者管理,做到一切行动听指挥。体检期间,无关人员不得跟随、陪同,一经发现视为违纪,取消体检资格。
10、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
附件1:首批体检人员名单.xlsx
附件2:体检表.docx
淄川区综治服务中心
2020年10月19日
关键词: 淄博公务员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