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周杰伦一纸诉状将厦门某网红餐厅告到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称该餐厅侵犯其姓名权和肖像权。
根据媒体和网友爆料,这家以周杰伦为主题的餐厅,这家店无论是装修、菜品、背景音乐,满满都是和周杰伦相关的元素,连菜单都是以周杰伦歌曲命名。但周杰伦表示,这家超多粉丝打卡的网红店并未得到他的授权。
然而该网红餐厅称其已在2019年1月14日前通过加盟协议取得使用周杰伦肖像、姓名之权利,不存在侵权情形;并且在知道周杰伦取消授权后,积极履行了撤除周杰伦肖像、姓名等内容之义务。
经审理法院认为,根据《授权证明书》、终止授权书、《加盟协议》等证据,可以认定周杰伦授权“J大侠中华料理”餐厅有权在其内部装潢设计与对外行销宣传上,使用周杰伦的肖像、姓名至2018年4月10日,在此之前使用并不构成侵权。在此之后该网红餐厅还一直使用周杰伦的肖像以及姓名从事商业经营构成侵权。
2020年12月28日,法院判决该网红餐厅赔偿周杰伦22万元并登报致歉。一审判决后,该网红餐厅不服提起上诉。2021年6月21日,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对此,法官提醒:对于明星而言,授权要注意对授权主体的明确限定,后续授权或认可行为更要注意是否符合自己的真实意思,避免遭受不必要损失。
对于商家而言,在加盟明星品牌餐厅时,要尤其注意审查加盟店对于明星肖像、姓名是否具有合法的使用权,以及权利行使期限,避免后续纠纷;而在授权到期后,应本着诚信经营的原则,及时消除使用痕迹。
关键词: 周杰伦 起诉 厦门网红餐厅 侵犯其姓名权和肖像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