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石柳)5月11日,兴业银行香港分行在国际资本市场成功完成3年期6.5亿美元中欧《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主题绿色债券的簿记和定价,发行票息3.25%,认购倍数为5.23倍。
据悉,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投向和管理均在《兴业银行绿色债券框架》下进行,专项聚焦于“可再生能源”和“低碳及低排放交通”类别的优质绿色项目,符合国际资本市场协会(“ICMA”)《绿色债券原则》,在取得Sustainalytics(全球领先ESG评级及研究公司)第二方认证意见的基础上,同步聘请香港品质保证局(“HKQAA”)出具第二方意见,确保债券募集资金投向和管理方式严格符合《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和绿色债券国际公允标准。
《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于2021年11月发布,该目录由中国人民银行与欧盟委员会相关部门共同牵头完成,包含了中欧双边共同认可的绿色经济活动清单。“本期绿色债券发行基于中欧《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减缓气候变化》,不仅有利于加快推动碳减排,助力‘双碳’目标实现,同时也是我行积极响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推动绿色金融标准统一、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号召的重要实践。”兴业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
作为中国首家赤道银行,也是国内最早探索绿色金融的商业银行,兴业银行顺应“双碳”发展潮流,进一步提升绿色金融战略高度,将与碳减排相关的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等作为绿色金融重点支持领域,并提出“十四五”期间绿色金融业务规模实现翻番的目标,持续擦亮“绿色银行”名片。
截至3月末,兴业银行绿色金融融资余额1.46万亿元,较年初增长763亿元;自2018年首秀境外可持续资本市场以来,已在境外累计发行绿色债券23.16亿等值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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