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哪些情况可以适用缓刑?

2023-04-13 12:06:36

来源:法妞问答

醉酒驾驶机动车,应当综合考虑危险驾驶行为、危害后果等犯罪事实、量刑情节,以及被告人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认罪悔罪表现等因素,决定缓刑的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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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驾驶哪些情况可以适用缓刑?

江苏金锡律师事务所蒋广磊律师解答:

一般来说,判刑在三年以下的,可适用缓刑。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得适用缓刑:

1.醉酒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2.醉酒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且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0mg/100ml以上的;

3.醉酒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机动车的;

4.醉酒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的;

5.醉酒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同时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证驾驶,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6.醉酒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同时有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8.其他不适用缓刑的情形。

上述列举情形,反映出被告人悔罪态度较差,或是为了逃避法律追究,或是不思悔改再犯,应从严惩处,故原则上不适用缓刑。

江苏金锡律师事务所蒋广磊律师解析:

对醉酒驾驶造成车辆剐蹭等轻微财产损失,或者致人轻微伤以下伤害,如果行为人通过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方谅解的,也可以考虑适用缓刑。实践中,犯交通肇事罪致人重伤、死亡等严重后果,被告人积极赔偿取得被害方谅解的,尚且可以宣告缓刑。若醉驾发生交通事故一律不适用缓刑,打击过于严厉,亦明显与交通肇事罪的处罚失衡,故可区分情形适用缓刑。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缓刑的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蒋广磊律师简介

专职律师,法学专业扎实,技能全面,擅长民商法,婚姻家庭继承,刑事辩护等,曾获得过多项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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