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记者从湖南省住建厅获悉,《湖南省城镇公共厕所建设和运行管理规范》(下称《意见稿》)已于近日发布,并广泛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居住用地应每平方千米应设置3—5个公共厕所,建筑面积为30—80平方米,如果是独立式公共厕所面积大约为60—120平方米。
绿地与广场用地,每平方千米应设置5—6座公厕
从分类来看,公共厕所分为固定式公共厕所和活动式公共厕所。其中,固定式公共厕所包括独立式公共厕所和附属式公共厕所。
(相关资料图)
《意见稿》指出,公共厕所应有管理间、休息室、敞开式休息区域等。公共厕所可结合内部设施及功能设备设置广告,如确需设置户外广告,可在不影响公厕建筑外观风貌的前提下,在公厕主要视线面或实体墙面设置户外广告。
居住用地,公共厕所设置密度为3—5座/平方千米,建筑面积为30—80平方米,独立式公共厕所用地面积大约为60—120平方米;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设置密度为4—11座/平方千米,独立式公共厕所用地面积大约为80—170平方米;绿地与广场用地,公共厕所设置密度为5—6座/平方千米,独立式公共厕所用地面积大约为80—170平方米;公共厕所设置密度为1—2座/平方千米,独立式公共厕所用地面积大约为60—100平方米。
公厕与饮食食品行业的距离应在30米以上
《意见稿》强调,公共厕所应选择在使用方便、地点适宜的地段,与饮食食品行业、托幼儿机构和城市集中式给水点的距离应在30米以上。公共厕所的化粪池与饮用水源的卫生防护距离不应小于30米,与地理式生活饮用水贮水池的卫生防护距不小于10米。
当男、女厕所宜将大便间、小便间、洗手间分区设置。第三卫生间、母婴室和无障碍卫生间等应设置在一层。厕位分别超过20个时,宜设双出入口。独立式厕所的建筑通风、采光面积之和与地面面积比不宜小于1:8。
同时,改建母婴室的面积不应小于6平方米,新建母婴室的面积不应小于10平方米。内部设施应包括置物台、婴儿车或带安全扣的婴儿整理台、凳子、垃圾桶、通风设施、安全插座、消防器材、紧急呼叫器等,有条件的可设置空调、温奶器等。
此外,在人流集中的场所,女厕位与男厕位的比例不应小于2:1或3:2。公共厕所内外墙应定期清洗,涂料面层应根据需要2—5年进行一次粉饰。墙面或地面整体损坏面积不足25%时,宜进行小修;损坏面积超过25%时,宜进行更换。
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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