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日报》6月18日(实习记者 朱凌)近日,有网友向记者反映收到了电商平台新冠小分子药促销短信。记者也接到电商平台语音电话称,“新冠治疗药‘618’专享价,叠加50元券更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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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日报》记者此前曾报道,今年2月全网陆续下架了新冠小分子药。如今,新冠小分子药又重返电商平台,还参与“618”促销优惠活动,更有平台以“便民找药”、治疗方案的名义暗度陈仓。
▍卫健委明确禁止网上“卖”新冠小分子药
《科创板日报》记者在京东、淘宝、美团等APP看到,电商平台互联网医院上架的新冠小分子药涉及辉瑞的Paxlovid、默沙东的莫诺拉韦胶囊、君实生物的民得维(VV116)、先声药业的先诺欣、众生药业的乐睿灵和真实生物的阿兹夫定,共6种应急附条件获批的口服小分子新冠病毒治疗药物,价格各平台不尽相同,其中部分药品为“618”活动价。
记者在其中一家平台点击“向医生购药”,在完成诊前信息收集和抗原照片上传后,一位老年病科医生接诊并向记者询问有无药物过敏史和肝肾功能异常,记者回复“没有”后即为记者开具新冠小分子药处方并马上结来服务,无法继续咨询。
《科创板日报》记者咨询了上述部分电商平台互联网医院所在地区的省级卫健部门。
四川省卫健委相关人士向《科创板日报》记者表示,“根据《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互联网诊疗只能够开展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这一类的医疗行为。如果超过这个范围或者药物的指征不在互联网医院的指征内,就有问题。”
上述人士明确,“一般来说,小分子药物都是用于治疗有进展为重型高风险因素的患者,如果给普通的病人开具这种药物,是不符合规定的。”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健委一位工作人员也告诉《科创板日报》记者,“按照要求,新冠小分子药应前往线下医疗机构开具处方。互联网医院主要是复诊。国家曾在去年12月时临时允许互联网医院开具、提供小分子药物,但进入到‘乙类乙管’平稳阶段后,需要按照规范去做。”
他认为,“这是对患者健康负责,首诊要在线下先确诊,药物要在医生指导下使用,要合理用药、规范用药。”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健委相关负责人经向国家卫健委请示后,回应《科创板日报》记者称,“国家有明确规定,互联网医院不得开具新冠小分子药物处方。”
上海骥路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旭晟在接受《科创板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互联网医院不得开具新冠小分药是相关主管部门的明确规定,也是符合我国现行互联网医院管理规范中禁止要求的一种具体情形。”
▍有平台用这招“暗度陈仓”
《科创板日报》记者发现,除通过互联网医院开具处方的模式“卖”新冠药外,还有平台推出了“便民找药”服务,通过提供线上预订实体医疗机构新冠治疗方案来“卖”新冠药。
该平台新冠药问诊界面显示,该平台“便民找药”预约服务提供广州、厦门、北京、杭州、南京、武汉、深圳、成都、防城港、揭阳等地同城实体医疗机构旗舰店新冠治疗方案预订,以预留药品,供自取或配送。
不过,《科创板日报》记者咨询多家医疗机构旗舰店客服,对方均表示,不需要到店就诊,直接在平台上下单后,联系客服填写患者信息,经评估或审核后,可以快递发出药品。部分店铺客服称,如果同城,也可以自取或闪送。但也有店铺在线药师表示,由于刚提供新冠问诊服务,暂时只支持顺丰,不支持自取。
有一家店铺客服提及,下单后医生可能会在24小时内给收件人电话问诊。而实体医疗机构的医生通过电话问诊等开具处方的行为也属于互联网诊疗行为,应满足常见病和慢性病复诊条件。
张旭晟对《科创板日报》记者分析道,在我国境内从事互联网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均应完成“互联网诊疗”的执业登记并受到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的监管。对于平台方售卖实体医疗机构方案的情形,可以分以下两种情况分析:
第一,如果平台方属于已完成登记的医疗机构,那么其售卖其他医疗机构的治疗方案可视为提供远程医疗服务。但应当注意的是,作为受邀方的其他医疗机构应当具有开展“互联网诊疗”的执业登记信息,同时相关医务人员也应当满足执业年限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并上报省级监管部门。
第二,如果平台方不是医疗机构,而且所售的治疗方案来源于没有互联网诊疗执业范围的实体医疗机构,则不符合远程医疗服务的定义。那么平台方和医疗机构可能涉嫌违反《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或面临停止执业、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
《科创板日报》记者了解到,线下医院新冠小分子药供应充足,符合新冠小分子药适用症的患者可在实体医院就医时获得处方药物,部分药品还可享受医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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