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之音
城市更新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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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松江房管领域普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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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法治房管建设
“宜居松江”陆续推出系列专题
【普法之音】
②城市更新篇
迈向“住有宜居”,提升城市人居环境品质
聚焦老旧小区面貌焕新
居民百姓的身边事
贴心说“法”与“法”同行
上海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事例
某小区有个加装电梯的楼道业主想要提取住房公积金,在提取对象及条件方面有什么规定吗?提取金额是否有限制?
“法”言“法”语
根据《<关于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的通知>操作细则》(沪公积金〔2021〕59号)
一、提取对象及条件
凡按照本市对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相关规定实施加装电梯的,加装电梯项目正式施工后,产权人或者公有住房承租人(以下简称“业主”)可以按顺序申请提取业主本人及配偶、本人直系血亲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加装电梯中个人所需支付的建设资金。
提取申请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业主本人或配偶或本人直系血亲,以下简称“申请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中个人所需支付的建设资金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提取条件:
(一)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已正式施工;
(二)申请人为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借款人配偶、共同借款人的,应当符合当前贷款无逾期的条件。
二、提取金额
1、符合提取条件的业主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加装电梯中个人所需支付的建设资金。
2、符合提取条件的业主在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不足时,可以申请提取业主本人直系血亲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3、申请人可以一次性或者多次提取,每次提取不超过申请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总额不超过业主分摊的电梯建设费用。
注:具体咨询可联系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上观号作者:房可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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