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4月21日讯 一年来,全省法院锚定“走在前、开新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紧紧围绕省委确定的目标任务,为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提供了坚实的司法保障。
省法院将与省农业农村厅签署协作框架协议,依法保护种业知识产权,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强省建设。为全面加强农业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助力打造沿黄“齐鲁粮仓”,构建具有山东特色的粮食安全司法保障体系,省法院发布《关于加强农业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保障农业强省建设和粮食安全的意见》以及《山东法院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其中,《关于加强农业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保障农业强省建设和粮食安全的意见》是迄今为止高级法院层面首个关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知识产权审判领域专门文件。
2022年,山东全省法院新收各类知识产权案件23986件,审结24553件。其中,新收知识产权民事案件23606件,同比下降7.5%,审结24163件,同比下降2.33%;新收知识产权刑事案件353件,同比增长21.31%,审结359件,同比增长36.5%;新收知识产权行政案件27件,同比增长68.75%,审结31件,同比增长82.35%。最高人民法院去年批准山东省增设20个具有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使山东具有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权基层法院的数量达到41家。2022年,基层法院新收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16675件,占全部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的80.32%,中级法院新收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4085件,占19.68%,全省知识产权管辖“金字塔”格局初步形成。2022年,“精品案审判”再创佳绩,共有7起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各类知识产权典型案件案例,在入选数量和质量上均创新高并位居全国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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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各级法院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对科技创新的激励和保障作用,促进技术和产业不断创新升级。青岛知识产权法庭审理的“长碳链二元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入选“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济南知识产权法庭审理的“鲁葫1号”西葫芦植物新品种侵权案,青岛知识产权法庭审理的“伟科609”玉米植物新品种侵权案,入选“人民法院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在依法支持商标品牌建设方面,全省法院积极引导权利人持续实际使用商标,依法惩治商标攀附、仿冒搭车等行为,助力打造更多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本土品牌。省法院审理的烟台“环球”商标侵权案,由于商标权人的持续使用,实现了对商标权的延伸保护;审理的荣昌“肛泰”商标侵权案,严厉打击中医药商标侵权行为,护航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在扛牢文化“两创”使命担当,促进山东省文化事业发展与繁荣方面,淄博中院审理的“知网”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案,厘清裁判规则,回应社会期待,切实保障著作权人合法权益。
省法院审理的“海信”“TCL”商业诋毁案,依法惩治利用“短视频”宣传虚假及误导信息、损害竞争对手商誉的商业诋毁行为。青岛知识产权法庭审理的大众点评“刷单炒信”不正当竞争案,入选“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依法妥善实现了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理念,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省法院审理的“美盛”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全额支持权利人1000余万元的赔偿诉求,入选“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
另外,全省法院在深化体制机制创新,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凝聚保护合力,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加强调研指导,精准发力提升审判质效;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服务保障能力等方面都取得了不小的成绩。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和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关键之年,全省法院将更好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审判质量、效率、效果,推动知识产权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为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并将突出做好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服务国家战略实施,强化审判职能作用服务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持续深化改革创新,推动知识产权审判高质量发展等三个方面的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省委《关于在全省大兴调查研究的实施方案》,推进知识产权“三合一”机制改革,完善与公安、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机制,推动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批捕、起诉集中管辖。加强济南、青岛知识产权法庭建设,指导两法庭服务保障高能级开放发展平台建设。积极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府院联动机制,进一步推动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
闪电新闻记者 马锐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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