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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福建省某市监狱管理局提请减刑建议书获悉,当年曾以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判刑一年的李某因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建议对其提请减刑。接下来,运营商财经网试图回顾这起案发经过。
据该减刑建议书显示,罪犯李某1990年4月19日出生于福建省晋江市,拥有大专文化,务工。曾在2014年5月20日起伙同他人在南安市等地利用“伪基站”群发医院的广告信息,干扰、阻断移动公用电信用户的正常通讯。
其行为构成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于是法院以李某犯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判后李某及同案犯不服,提出上诉,最终以犯破坏公用设施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后来李某在服刑期间经教育,确有悔改表现,建议对其提请减刑。
虽然如今李某早已出狱,但不免令人回忆起过往因“伪基站”引发的一系列电信诈骗案例。
资料显示,伪基站是一种非法无线电通信设备,能够搜取以其为中心、一定半径范围内的移动电话信息,并任意冒用他人手机号码强行向用户手机发送诈骗、推销等垃圾短信。伪基站运行时,用户手机信号被强制连接到该设备上,无法连接到公用电信网络,影响手机用户的正常使用。
而这些年来,国家严厉打击治理“伪基站”,同时在法律上明确规定“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或者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干扰无线电通讯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如今“伪基站”也逐步消失在大众视野,而曾经利用伪基站发布广告信息的违法人员也大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责任编辑:吴碧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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